兴业县人民法院关于南宁市兴宁区大乌路28号中海·国际社区11号楼12号楼13号楼地下一层及一层商业一层1085号商铺(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兴业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南宁市兴宁区大乌路28号中海·国际社区11号楼12号楼13号楼地下一层及一层商业一层1085号商铺【不动产权******号:桂(2019)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110189号】。
坐落: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大乌路28号中海•国际社区11号楼12号楼13号楼地下一层及一层商业一层1085号商铺
不动产权******号:桂(2019)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110189号
所在层数:地下一层及一层商业一层
二、起拍价:1006452.81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限购情形的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1月24日止接受咨询(法定节假日除外),有意者可自行前往看样,并了解租赁情况及现状。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
八、依据《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本院选定本案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为:广西银桥拍卖有限公司。
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一天由(广西银桥拍卖有限公司)向意向竞买人提供标的咨询、看样、指导报名等免费服务,需看样的请提前预约,由广西银桥拍卖有限公司安排看样时间。
该辅助机构提供的咨询、看样及成交前的服务均为免费服务,如买受人需要该辅助机构提供******过户、按揭贷款等收费服务,可自行与该辅助机构协商,与本院无关。
九、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在办理产权变更和移交过程中:1、应缴、补缴、欠缴的所有税款、出让金以及相关费用等依照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缴纳;2、应缴、补缴、欠缴的其他款项,以及该标的物所拖欠的物业、水、电等可能影响标的物过户、使用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税、费与拍卖人无涉。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未能通知的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的权利人,拍卖公告发布前的5天时间为公示通知网络司法拍卖事项的时间。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12月1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款缴入本账户(开户行:兴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户名:(2022)桂0924执200号,账号:300-10526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如果碰到支付保证金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技术问题,请查看网页右上角的竞买帮助或咨询淘宝客服专线:。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联系地址:广西玉林市兴业县玉贵路246号;
拍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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