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2023年第四十六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将挂牌出让以下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设计要求
GC2023-046出让地块位于南宁高新区创业路西面、科园东十路南北面,蓝线,实际出让用地面积33061.08平方米(合约49.591亩),分为两个地块,其中:4GB00196宗地(地块A),实际出让用地面积15488.93平方米(合约23.233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出让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4GB00197宗地(地块B),实际出让用地面积17572.15平方米(合约26.358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出让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9班幼儿园,位于创业路西面、创新路北面,用地面积4766.46平方米,容积率≤1.2,建设规模≤5719.752平方米,需独立占地,独立出入口。同时须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2019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及《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幼儿园用地不纳入宗地出让范围。
上述两宗地其他要求按《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
宗地(地块A)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40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计为人民币1900万元。4GB0019
7宗地(地块B)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40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计为人民币2200万元。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可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申请人属联合竞买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书。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以及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者不得参加竞买。
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两个地块作为一个整体一个标的出让,竞买人须同时取得两个地块的竞买资格,同时对两个地块进行有效报价,按单价均蕞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8月11日至2023年9月11日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申请)。其中: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9月8日17时00分,申请人可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或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九楼服务大厅7号或8号国土资源交易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报名截止当日(2023年9月11日),报名地点仅设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九楼服务大厅7号或8号国土资源交易窗口(咨询电线时。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23年9月11日17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
8月31日8时至2023年9月13日上午10时00分。五、出让文件领取
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自公告之日起,到南宁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
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出让人为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公开出让活动由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承办。七、联系方式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联系人:卢煜坤、李兴博
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联系人:覃川、林芳婷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自然资源局2楼交易大厅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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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2023年第四十六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2023-08-1108:30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
39号)和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将挂牌出让以下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设计要求(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6出让地块位于南宁高新区创业路西面、科园东十路南北面,蓝线
,实际出让用地面积33061.08平方米(合约49.591亩),分为两个地块,其中:4GB00196宗地(地块A),实际出让用地面积15488.93平方米(合约23.233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出让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4GB00197宗地(地块B),实际出让用地面积17572.15平方米(合约26.358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出让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二)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1.5且≤2.3,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54米;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为≥5%,其余为居住。
该项目需配建一所不少于9班幼儿园,位于创业路西面、创新路北面,用地面积4766.46平方米,容积率≤1.2,建设规模≤5719.752平方米,需独立占地,独立出入口。同时须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2019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及《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幼儿园用地不纳入宗地出让范围。
上述两宗地其他要求按《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GX2023-0189)和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高房开发意见书[2023]4号)规定执行。
宗地(地块A)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
40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计为人民币1900万元。4GB00197宗地(地块
40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计为人民币2200万元。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可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申请人属联合竞买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书。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以及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者不得参加竞买。三、公开出让方式
本期公开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于2023年
日至2023年9月11日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申请)。其中: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9月8日17时00分,申请人可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或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九楼服务大厅7号或8号国土资源交易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报名截止当日(2023年9月11日),报名地点仅设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九楼服务大厅7号或8号国土资源交易窗口(咨询电线时。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23年9月11日17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2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23年8月31
日8时至2023年9月13日上午10时00分。五、出让文件领取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自公告之日起,到南宁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自行下载本期出让文件。
(一)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联系地址:南宁高新区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1709室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自然资源局2楼交易大厅
Http://(中国土地市场网)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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