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优化土地供应政策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11月16日,南国早报记者从南宁市国土资源局获悉,为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南宁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南宁市贯彻落实优化土地要素供给若干措施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通过创新土地供应政策,改进简化用地审批手续等方式,提高用地供给,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方案》明确,支持利用铁路用地进行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可兼容一定比例的其他功能。对农垦企业改革改制中涉及的国有划拨用地,可按需要采取出让、租赁、作价入股等方式进行处置。
对新建邮轮、游艇码头用地实行有偿使用,可通过协议出让的方式供应土地。如在现有码头增设邮轮、游艇停泊功能的,可保持现有土地权利类型不变。同时,利用现有码头设施用地、房产增设住宿、餐饮、娱乐等商业服务设施的,经审批可以以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方案》提出,大力支持旅游项目用地,对项目中的自然景观及为观景提供便利的观光台、栈道等非永久性附属设施,占用除永久基本农田以外土地的,在符合不破坏生态环境等前提的情况下,可不经过征收或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的手续,直接按原有用地类型管理使用。《方案》还提出了鼓励以租赁方式向中小企业供应土地以减轻用地成本,下放临时用地审批权限等便民利企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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