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规划10路(邕武路—规划2路)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西府(高新)土征预〔2021〕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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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规划10路(邕武路—规划2路)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西府(高新)土征预〔2021〕38号)
发布时间:2021-10-29 14:00
南宁市规划10路(邕武路—规划2路)项目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列入自治区本级收储土地南宁市市政道路(头部期)(桂发改投资〔2020〕49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号:用字第号)通过项目用地预审。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将对项目用地测量图(图幅名:5325053500、5325053750)高新区范围内1.4197公顷土地开展征地拆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现将土地征收涉及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南宁高新区邕武路,具体以项目蓝线图确定的范围为准。
作为南宁市规划10路(邕武路—规划2路)项目建设用地,拟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南府规〔2020〕1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补偿安置协议签订等工作由高新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本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告期10个工作日。
六、本预公告自生效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项目用地选址范围内从事下列行为:
(二)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
(四)办理工商、税务、户口迁移以及其他行政许可等可能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的行为。
七、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在实施征收时一律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高新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
单位地址:南宁市相思湖东路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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