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波武鸣宁武“土豪”即将诞生!
原标题:又一波武鸣宁武“土豪”即将诞生!
文章底部已开通评论功能,欢迎各位微友参与评论此事
7月8日,武鸣区人民政府发布一则《征收土地告知书》(南宁市武鸣区2020年第十批次乡镇建设用地,拟安排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项目二期),详细内容如下↓↓↓
(南宁市武鸣区2020年第十批次乡镇建设用地,拟安排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项目二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征收土地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南宁市武鸣区2020年第十批次乡镇建设用地,拟安排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项目(二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建设项目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教育基础设施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开发建设。
拟征收土地位于南宁市武鸣区宁武镇唐村村。
拟征收南宁市武鸣区宁武镇唐村村委会的集体土地约6.3408公顷(约95.112亩)。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补偿安置办法及标准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南府规〔2020〕12号)有关规定执行。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武鸣区征收集体土地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南武府规〔2020〕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6〕4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桂人社发〔2017〕23号)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告知书发布之后,征地拆迁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他项权利人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应配合征地拆迁工作人员进行青苗、建(构)筑物、地上附着物的清点工作,协商拟订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签订征地拆迁协议书,并依法履行拆迁义务。
九、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需要听证的应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由城区征拆事务中心负责接收。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十、从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被征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和土地上建(构)筑物的现状;不得抢栽、抢种、抢建。如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不予补偿。
(来源:武鸣政务网)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中国产业园区招商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13391219793 仅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