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南宁租仓库生产“进口”减肥药、安胎药被判了!
原标题:夫妻在南宁租仓库,生产“进口”减肥药、安胎药,被判了!
楚某亮、邱某艳夫妇在南宁租下一仓库,生产并销售假冒的减肥、安胎类药品。1月17日,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以生产假药罪,分别判处楚某亮、邱某艳有期徒刑3年和1年2个月。
楚某亮是湖南人,从事贸易工作。2016年,在一次展销会上,楚某亮认识了一外国男子 “吉米”。
“吉米”和他商量,由“吉米”提供生产资金和3种减肥类和安胎类药品样本,楚某亮在国内生产假药后销售给远在广州的“吉米”,“吉米” 再将假药销往境外。
▲楚某亮与买家“吉米”在微信上的交易聊天记录。
2016年12月,楚某亮在南宁市高新区峙村河水库附近租下一待拆迁的仓库,安排工人以淀粉、石粉等为原料生产假药。假药外包装为全英文,贴上标签后,摇身变成了进口药。
其妻子邱某艳则帮助看管工人制造假药、收付款、支付工人工资等。
除了销售给“吉米”外,楚某亮还将假药销往浙江义乌等地。
在接到举报后,2018年8月3日,民警对楚某亮所租下的仓库进行搜查,当场查获减肥药奥利司他343盒、盒装安胎类药品地屈孕***片3225盒。同年8月16日,公安民警在邱某艳指认的一民房内,查获1748盒假药。
经查,楚某亮生产、销售的假药金额为12.4万余元。
经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复函,查获的药品,未按照进口药品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均为假药。
法院认为,楚某亮、邱某艳在无生产资质的情况下生产药品,两人的行为均构成生产假药罪,其中楚某亮是主犯,邱某艳是从犯。
蕞终,法院判处楚某亮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5万元;判处邱某艳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来源:南国早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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