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州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横州2021-9号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规划技术指标及退距(以净用地面积计):容积率≥0.7,建筑系数≥35%,绿地率≤20%,配套工业项目必要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配套兼容设施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兼容用途的土地、房产不得分割;用地内建筑退距及建筑间距必须同时满足《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和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建设前需将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报横州市自然资源局审批。
土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年限15年,产业类型为非金属矿物制造业(主要用于生产沥青混凝土等排水路面材料);投资强度≥200万元/亩,产出强度≥360万元/亩。
规划技术指标及退距(以净用地面积计):容积率≥0.7,建筑密度≥35%,绿地率≤20%,宗地北面和东面需退用地红线米以上建设;配套工业项目必要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一般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确有要求可将配套用地面积提高至15%,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兼容设施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兼容用途的土地、房产不得分割;用地内建筑退距及建筑间距必须同时满足《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项目必须按经我局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实施建设。
土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年限50年,产业类型为新型环保建材材料生产制造业;投资强度≥200万元/亩,产出强度≥360万元/亩。
规划技术指标及退距(以净用地面积计):容积率≥0.7,建筑密度≥35%,绿地率≤20%,宗地东、南、西、北面均需退用地红线米建设;配套工业项目必要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配套兼容设施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兼容用途的土地、房产不得分割;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
土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年限50年,产业类型为农业机械制造业;投资强度≥200万元/亩,产出强度≥360万元/亩。
横州市校椅镇石井村委校椅至横州二级公路旁(原校椅垃圾中转站南面)
规划技术指标及退距(以净用地面积计):容积率≥1.1,建筑系数≥35%,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20%;配套工业项目必要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配套兼容设施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兼容用途的土地、房产不得分割;用地内建筑退距及建筑间距必须同时满足《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建设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地块东临X470县道,道路规划宽度40米,需退道路红线米建设;地块北临规划道路,需退道路红线米建设。项目必须按经我局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实施建设。
土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年限50年,产业类型为茉莉花茶生产加工及中国茶饮联合研发实验;投资强度200万/亩,产出强度≥360万元/亩。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联系单位:横州市自然资源局单位地址:横州市横州镇宝华西路5号邮政编码:530300联系电话联 系 人:苏女士、路女士
横州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11月15日
政府网站标识码:450127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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