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2023年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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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县2023年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4-07 17:45 来源:隆安县自然资源局文号:隆自然资告[2023]2号
经隆安县人民政府批准,隆安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该地块位于隆安华侨管理区,宗地号:0,出让红线号。宗地实际出让总面积为39642.90平方米(折合59.46亩),宗地的土地批准用途均为二类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产业类型为农副食品加工业。主要规划条件:容积率1~3层:≥0.8且≤2.5;4~6层:≥1.0且≤3.0,建筑密度1~3层:≥50%;4~6层:≥40%,绿地率≥10%且≤20%,建筑高度≤24米;该宗地的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23-49]及隆安华侨管理区A-2(1)地块规划用地红线图的规定执行。按土地现状出让。宗地编号:
;4~6层:≥40%绿化率(%):
4月27日08时00分挂牌截止时间:
,宗地号:0,出让红线号。宗地实际出让总面积为176380.49平方米(折合264.57亩),宗地的土地批准用途均为二类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产业类型为标准厂房项目。主要规划条件:容积率1~3层:≥0.8且≤2.5;4~6层:≥1.0且≤3.0,建筑密度1~3层:≥50%;4~6层:≥40%,绿地率≥10%且≤20%,建筑高度≤24米;该宗地的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23-50]及隆安华侨管理区A-2(2)地块规划用地红线图的规定执行。按土地现状出让。宗地编号:B-2(1)宗地总面积:
6层:≥40%绿化率(%):大于或等于10且小于或等于20
日08时00分挂牌截止时间:2023年
8日10时00分备注:该地块位于隆安华侨管理区
号。宗地实际出让总面积为134347.89平方米(折合201.52亩),宗地的土地批准用途均为二类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产业类型为标准厂房项目。主要规划条件:容积率1~3层:≥0.8且≤2.5;4~6层:≥1.0且≤3.0,建筑密度1~3层:≥50%;4~6层:≥40%,绿地率≥10%且≤20%,建筑高度≤24米;该宗地的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23-31]及隆安华侨管理区B-2(1)地块规划用地红线图的规定执行。按土地现状出让。宗地编号:B-1-b(3)
105817.54平方米宗地坐落:隆安华侨管理区
:≥40%绿化率(%):大于或等于10且小于或等于20建筑限高(米):
00分备注:该地块位于隆安华侨管理区,宗地号:0,出让红线号。宗地实际出让总面积
平方米(折合158.73亩),宗地的土地批准用途均为二类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产业类型为标准厂房项目。主要规划条件:容积率1~3层:≥0.8且≤2.5;4~6层:≥1.0且≤3.0,建筑密度1~3层:≥50%;4~6层:≥40%,绿地率≥10%且≤20%,建筑高度≤24米;该宗地的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23-56]及隆安华侨管理区B-1-b(3)地块规划用地红线图的规定执行。按土地现状出让。二、竞买资格及要求:1.竞买申请人报名前须持有与隆安华侨管理区(宝塔医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签订该地块《合作意向书》。2.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在本县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者不得参加竞买。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
日到隆安县城南路14号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5月6
日到隆安县城南路14号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6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隆安县自然资源局授权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3年5月6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隆安县城南路14号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6室举行进行。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A-2(1)地块:2023年4月
至2023年5月8日10时00分;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二)本期挂牌出让地块设有底价。(三)竞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支付成交地价款50%,剩余50%的成交地价款一年内付清。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一)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先生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隆安县城南路14号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隆安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安县支行银行账号:
(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隆安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
知或变更公告为准。(中国土地市场网)
主办单位:隆安县自然资源局承办单位: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打印分享主办:隆安县人民政府,电话公安机关备案的国际联网备案号: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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