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公告】上林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上林县人民政府批准,上林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大丰镇皇周片区林康路的南面,文明路的东面
准建地下一层,地下空间建筑面积不大于用地面积80%,商业建筑不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20%,建筑限高:不高于90米;排水系统必须进行雨污分流,污水需进行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需进行十层和十层以上高层建筑的亮化建设
上林县南丹卫片区,北归大道东北面,经二路东面
1.建设办园规模不少于12个班每班人数不少于30人且生均校园用地面积不低于17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4550平方米的幼儿园设施,建成后须无偿移交给县教育局作为普惠性公办幼儿园。
2.按南府规[2019]24号文件相关规定,做好设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建筑面积,且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
3.本项目沿街四周高层建筑需进行亮化建设。
4.SL2020-3-2号地块和SL2020-3-3号地块属同一规划板块,进行统一规划建设,宗地内需建设一条东西走向、横跨宗地而且宽度不少于8米的道路。
上林县南丹卫片区,经二路东面,纬三路南面
1.建设办园规模不少于12个班每班人数不少于30人且生均校园用地面积不低于17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4550平方米的幼儿园设施,建成后须无偿移交给县教育局作为普惠性公办幼儿园。
2.按南府规[2019]24号文件相关规定,做好设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建筑面积,且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
3.本项目沿街四周高层建筑需进行亮化建设。
4.SL2020-3-1号地块和SL2020-3-2号地块属同一规划板块,进行统一规划建设,宗地内需建设一条东西走向、横跨宗地而且宽度不少于8米的道路,由竟得者负责建设。
准建地下一层,地下空间建筑面积不大于用地面积80%,建筑限高:不高于25米;排水系统必须进行雨污分流,污水需进行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本项目需建设不低于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
上林县明亮镇塘隆村,明澄大道东面,上林县旅游集散中心南面
无地下空间建筑,准建多层工业厂房(不大于6层),建筑限高30米;排水系统必须进行雨污分流,污水需进行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项目用地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建筑面积总量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本项目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需建设不低于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计算容积率时,层高超过规划值建筑面积加倍。
上林县明亮镇塘隆村,明澄大道东面,上林县旅游集散中心南面
无地下空间建筑面积建设,建筑限高:≤24米;排水系统必须进行雨污分流,污水需进行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上林县澄泰乡象山工业园区内,狮山大道西面
准建多层工业厂房(不大于6层),建筑限高≤50米;如地块周边污水管网未通的,建设单位需在地块内预留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用地,并同步配套建设项目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确保雨污分流;项目用地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建筑面积总量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上林县澄泰乡象山工业园区内,狮山大道西面
准建多层工业厂房(不大于6层),建筑限高≤50米;如地块周边污水管网未通的,建设单位需在地块内预留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用地,并同步配套建设项目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确保雨污分流;项目用地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建筑面积总量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上林县澄泰乡象山工业园区内,龙口路北面,白鹤路西面
准建多层工业厂房(不大于6层),建筑限高≤50米;如地块周边污水管网未通的,建设单位需在地块内预留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用地,并同步配套建设项目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确保雨污分流;项目用地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建筑面积总量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准建多层建筑,建筑高度≤24米;地块周边污水管网未通的,建设单位需在地块内预留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用地,并同步配套建设项目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确保雨污分流;准建地下空间一层,需满足人防(按计容建筑面积的3%比例修建)、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要求。
竞买人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须按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以出让文件为准)。其中:
1.1号地块参加竞买人须取得该地块涉及产业安置户100%的群众同意开发建设的签字书面材料,并带符合相应规定指标的总平方案参与报名。
2.2号地块参加竞买人应与县政府签订南丹卫项目投资协议,并依法取得南丹卫城项目投资资格的企业方可参与报名。
3.3号地块参加竞买人应与县政府签订南丹卫项目投资协议,并依法取得南丹卫城项目投资资格的企业方可参与报名。
4.4号地块须带符合相应规定指标的总平方案参与报名
5.5号地块参加竞买人应与县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并依法取得该地块项目投资资格的企业方可参与报名。
6.6号地块参加竞买人应与县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并依法取得该地块项目投资资格的企业方可参与报名。
7.10号地块参加竞买人应取得当地经联社对该项目开发建设的支持,并带符合相应规定指标的总平方案参与报名。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公开出让按照报价蕞高者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16日到上林县大丰镇龙湖路33号上林县自然资源局一楼国土资源交易所报名并领取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交纳竞买保证金,提交书面申请。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12月16日下午17时整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给予报名。逾期不再接受任何报名。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地点在上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2020年12月1日上上午8时至2020年12月18日上午10时整。
有意竞买者持营业执照副本(已通过年审的)、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竞买保证金******等相关报名资料到上林县国土资源交易所办理报名手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只接受书面申请报名,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等方式报名。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后,根据时间要求分别报价,报价蕞高者为竞得人。挂牌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上林县国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主办:上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举报电话举报邮箱:
承办:上林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电线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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