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宁市衡阳西路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预公告第二次补充公告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南府规〔2024年3月1日发布《关于南宁市衡阳西路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预公告》(西建征预发布《关于南宁市衡阳西路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预公告补充公告》(西建征预南宁市衡阳西路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进行征收因征收工作需要,现对南宁市衡阳西路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预公告做第二次补充公告,
1.西乡塘片区:秀灵路21号钢精厂头部生活区1栋、2栋及平房,鲁班路23号(南宁市原钢铁厂生活区)1栋、2栋、3栋、4栋、5栋、旧工大,大化路1号(广西水电工程局大化路生活区)4栋,五里亭新一街31号(南宁市五里亭第二小学)教学楼1栋、2栋。
2.上尧片区:新阳路南一里53-54-55号、上尧埌塘坡41-1号、上尧埌塘坡188号、上尧埌塘坡188号对面、上尧埌塘坡36号、上尧埌塘坡34号、新阳路南一里琅塘坡50-1号、新阳路南一里琅塘坡50-1号左边整栋及后方整栋、广西汉科物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隆盛超市)整栋。
3.衡阳片区:地洞口路11号,地洞口路11-2号、11-6号等商铺,南宁铁路车辆段退管办,老修配大院含(南宁通信段南宁中修车间、南宁电务段宿舍),南宁市秀灵路20号南宁市衡阳西路第二幼儿,南铁二街5号南宁市衡阳西路头部幼儿园,地洞口路2-4号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卫生服务中心,地洞口路4号工务段料库,友爱南路17号南宁车站(南宁客车车辆段),秀灵路东四里2号钢精厂第二生活区6栋、7栋,秀灵路东四里1号钢精厂生活区平房,友爱北路15号南宁市南地电影公司生活区5栋,友爱北路21号,南宁市五里亭四街109号南宁市五里亭头部小学。
4.安吉片区:安吉大道34号,秀安路15号、15-1号、6-1号、秀安路尾(公交站)。
5.北湖片区:友爱南路30号广西一建友爱路生活区15栋、16栋,明秀东路228号崇左市卫生局驻邕生活区14栋旁(原修配厂)。
6.新阳片区:三办区域外围明秀西路路边铺面明秀西路154-61号、62号、63号、64号、65号、66号、67号、68号、69号、70号、71号、72号、73号、74号、75号、76号、77号、78号、79号、80、81、82、83、84、85、86、87、88、89、90、91、92、93、94、95、96、97、98、99、100、101、102、103、104、105、106号,154-1号、2号、3号、4号、5号、6号、7号、8号、9号、10号、11号、12号、13号、14、15号,明秀西路154-122号(三办办公区),明秀西路159号,新阳路288-70号 ,新阳路南一里99号,中尧路17号1栋,中尧路48号1、3栋及杂物房,新阳路288号12栋,新阳路221号6栋旁平房、8栋、7栋及旁平房,新阳路89号11栋、12栋,新阳路87号,边阳新二街1、3、4、5、6、7、8栋,北大南路1号1栋及旁边平房,与1栋相连接两层楼房,义忠街2号独栋平房,北际路3号1栋、2栋,北际路30 号(拆1栋,无栋号),边阳新街7号。
7.华强片区:华西路42号4栋、华西路7号1栋、龙胜街12栋、南伦街19栋1号楼2号楼。
上述新增房屋征收范围内的门牌如有出入或遗漏,以及所列门牌内房屋、附属物的具体界线,均以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蓝线图范围为准,倾斜线片区未在本次预公告第二次补充公告的范围。
房屋征收范围张贴公布(张贴地点:秀灵路17号、鲁班路23号、大化路1号、五里亭新一街31号,新阳路南一里53-54-55号、上尧埌塘坡188号、上尧埌塘坡34号、新阳路南一里琅塘坡50-1号、广西汉科物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隆盛超市),地洞口路11号、地洞口路11-2号、南宁市秀灵路20号南宁市衡阳西路第二幼儿、南铁二街5号南宁市衡阳西路头部幼儿园、地洞口路4号工务段料库、友爱南路17号南宁车站(南宁客车车辆段)、秀灵路东四里2号钢精厂第二生活区6栋、7栋、秀灵路东四里1号钢精厂生活区平房、友爱北路15号南宁市南地电影公司生活区5栋、友爱北路21号、南宁市五里亭四街109号南宁市五里亭头部小学,安吉大道32号、34号,秀安路15号、15-1号、6-1号、秀安路尾(公交站)、友爱南路30号广西一建友爱路生活区15栋、16栋、明秀东路228号崇左市卫生局驻邕生活区14栋旁(原修配厂),三办区域外围明秀西路路边铺面明秀西路154-61号,154-1号、2号、3号,新阳路南一里99号,中尧路48号,北际路3号。华西路42号4栋、华西路7号1栋、龙胜街12栋、南伦街19栋1号楼2号楼)。相关单位或个人可以到南宁市西乡塘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现场查询或电话咨询(联系方式:)。
二、由西乡塘街道办、上尧街道办、衡阳街道办、安吉街道办、北湖街道办、新阳街道办、华强街道办负责组织自然资源部门、住建部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依法对拟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房屋进行调查认定,对违法建筑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三、预公告第二次补充公告发布之后,在拟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所有人、使用权人、他项权利人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应配合相关工作人员对上述房屋进行现场调查工作。
四、预公告第二次补充公告发布之后,对列入房屋征收范围的房屋及附属物,南宁市西乡塘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可按房屋征收政策规定与被征收人协商补偿事宜。
联系单位:南宁市西乡塘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
地址:南宁市明秀西路154-122号
联系单位:南宁市西乡塘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衡阳路南一巷2号
联系电线联系单位:南宁市西乡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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