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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五象新区物流基地35号路(丰威路—物流基地11号路)道路工程项目土地征收预公告

  号路)道路工程项目已经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南宁五象新区物流基地号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南发改五象)批准,并经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以《关于南宁五象新区物流基地号路)道路工程项目用地预审的批复》(南自然资复)通过项目用地预审。城区人民政府将对项目规划定点蓝线图(编号:亩)土地开展征地拆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有关规定,现将土地征收涉及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南宁五象新区良庆区范围内,具体以项目蓝线图确定的范围为准。

  作为南宁五象新区物流基地35号路(丰威路—物流基地11号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拟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本公告拟征地范围内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南府规〔2020〕1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补偿安置协议签订等工作由良庆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本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

  六、本预公告自生效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项目用地选址范围内从事下列行为:

  (二)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

  (四)办理工商、税务以及其他行政许可等可能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的行为。

  七、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在实施征收时一律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良庆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

  联系电线单位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

  18号恒大御景(良庆区政务服务中心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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