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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西乡塘区2022年第二十五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转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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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西乡塘区2022年第二十五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转用的批复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西乡塘区2022年

  第二十五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转用的批复

  信息来源: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2-08 22:07

  报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审批南宁市西乡塘区2022年第二十五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南自然资报〔2023〕14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西乡塘区石埠街道办忠良村、永安村、老口村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0.7300公顷(果园0.0745公顷、乔木林地0.0454公顷、灌木林地0.1495公顷、其他林地0.0231公顷、其他草地0.0171公顷、坑塘水面0.1759公顷、设施农用地0.244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还涉及使用集体建设用地1.0559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0.0443公顷、农村宅基地1.0116公顷),共计1.7859公顷土地,作为南宁市西乡塘区2022年第二十五批次乡镇建设用地。

  二、你局要认真落实农用地转用方案,并依法加强对城镇建设用地的管理,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提供建设用地。凡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的,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

  三、用地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缴纳用地的有关税费。

  主办单位: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单位:南宁市大数据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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