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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那洪街道留村村民委员会三产用地项目的总平面图调整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将南宁市江南区那洪街道留村村民委员会三产用地项目的总平面图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南宁市那洪大道北侧、留村路西侧。

  南宁市江南区那洪街道留村村民委员会提出,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该村委拟在其三产用地地块上取消17层宾馆,并于西南侧增建三级加油站一座,申请对原批总平面图(审批号:2010-014)进行调整。

  与原批总平面图(审批号:2010-014)相比较,项目由一栋五层综合市场、一栋17层星级宾馆调整为一栋五层综合市场(局部二层)、一座加油站及一栋二层站房。内部道路、出入口和绿化布局相应调整。

  (一)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一楼公示栏(南宁市锦春路3-1号);

  (二)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公示栏(南宁市壮锦大道39号绿港•国际中心);

  (三)三产用地项目现场(南宁市那洪大道北侧、留村路西侧);

  (四)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五)国家级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

  (六)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南宁市凤岭南路3号)。

  同时,将从2021年12月22日起(共三个工作日)在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今日头条(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规划调整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送达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联系电线),邮寄地址:南宁市壮锦大道39号绿港•国际中心B4栋625室,邮编:530031。

  南宁市江南区那洪街道留村村民委员会(三产用地项目).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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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将南宁市江南区那洪街道留村村民委员会三产用地项目的总平面图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南宁市那洪大道北侧、留村路西侧。

  南宁市江南区那洪街道留村村民委员会提出,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该村委拟在其三产用地地块上取消17层宾馆,并于西南侧增建三级加油站一座,申请对原批总平面图(审批号:2010-014)进行调整。

  与原批总平面图(审批号:2010-014)相比较,项目由一栋五层综合市场、一栋17层星级宾馆调整为一栋五层综合市场(局部二层)、一座加油站及一栋二层站房。内部道路、出入口和绿化布局相应调整。

  (一)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一楼公示栏(南宁市锦春路3-1号);

  (二)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公示栏(南宁市壮锦大道39号绿港•国际中心);

  (三)三产用地项目现场(南宁市那洪大道北侧、留村路西侧);

  (四)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五)国家级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

  (六)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南宁市凤岭南路3号)。

  同时,将从2021年12月22日起(共三个工作日)在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今日头条(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规划调整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送达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联系电线),邮寄地址:南宁市壮锦大道39号绿港•国际中心B4栋625室,邮编:530031。

  主办单位: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电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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