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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鸣双桥又一波土豪即将诞生!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为保障南宁市武鸣区龙山陵园(二期)藏龙园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根据我城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规定,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情况,我府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位于南宁市武鸣区双桥镇伏林村,具体征地范围见附图。

  作为南宁市武鸣区龙山陵园(二期)藏龙园项目用地。

  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南府规〔2020〕12号)和《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武鸣区征收集体土地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南武府规〔2020〕3号)的有关规定计算。

  (二)青苗补偿费和建(构)筑物补偿费

  按照《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武鸣区征收集体土地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南武府规〔2020〕3号)的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按照《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武鸣区征收集体土地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南武府规〔2020〕3号)有关标准另行计算。

  采取预留产业用地、实物补助或发放自谋职业补助费三者之一给予安置。

  按照《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宁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南人社〔2018〕5号)的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项目用地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其他相关权利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公告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征地补偿以征地机构调查认定结果为准。

  声明: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来源:南宁市武鸣区房屋和征地拆迁事务中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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