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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公告】2021年第一期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出让公告

  经上林县人民政府批准,上林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上林县澄泰乡象山工业园区内,凤凰西路北面

  准建地下一层,地下建筑建设面积不大于总用地面积80%,建筑限高:不高于40米。本项目需建设不低于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如地块周边污水管网未通的,建设单位需在地块内预留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用地,并同步配套建设项目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确保雨污分流。

  上林县澄泰乡象山工业园区内,新广建项目北面,塘山路西面

  准建多层工业厂房(不大于6层),建筑高度≤50米。所有市政配套设施用房应符合《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南宁市建筑工程规划指引》。非机动车位应按比例配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配置充电设施的非机动车停车位占非机动车停车位总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0%,且配套充电设施建设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10%比例配套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地下空间用途满足人防(人防地下室按计容建筑面积的3%修建)、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要求,同时符合相关要求,竞得人若需除人防、地下车库、设备用房外的用途开发,需向自然资源部门申请相关审批手续。项目用地内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建筑面积总量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工业项目用地内所需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公允许项目业主自用,不能分割出售,严禁在工业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竞买人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须按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以出让文件为准)。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公开出让按照报价蕞高者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2月21日到上林县大丰镇龙湖路33号上林县自然资源局一楼国土资源交易所报名并领取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交纳竞买保证金,提交书面申请。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2月21日下午17时整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给予报名。逾期不再接受任何报名。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地点在上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2021年1月21日上上午8时至2021年2月23日上午10时整。

  六、有意竞买者持营业执照副本(已通过年审的)、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竞买保证金发票等相关报名资料到上林县国土资源交易所办理报名手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只接受书面申请报名,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等方式报名。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后,根据时间要求分别报价,报价蕞高者为竞得人。挂牌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上林县国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主办:上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举报电线举报邮箱:

  承办:上林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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