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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惠山区〔2024〕101号(大联圩中心河、小桥头新河配套绿化及景观桥新建工程)

  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项目名称为大联圩中心河、小桥头新河配套绿化及景观桥新建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按照批准的无锡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确定的土地补偿费标准确定。涉及征收依法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采用宗地评估的方法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按照批准的无锡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确定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确定。

  地上附着物补偿(不包含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按《无锡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锡政规〔2014〕2号)执行;征收土地涉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补偿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市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锡政办发〔2018〕118号)执行。

  按《无锡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锡政规〔2014〕2号)执行。

  项目名称或地块序号:大联圩中心河、小桥头新河配套绿化及景观桥新建工程单位:公顷

  版权所有:无锡市人民政府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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