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12月出让8宗地合计667亩五象地块压轴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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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居买房讯 11月南宁主城区共有7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出让土地总面积288787.2平方米,成交总金额271843.8424万元。早在11月29日乐居编辑就整理了12月预计出让的土地【2019年南宁蕞后一波“面粉”出厂 年末土地大戏即将上演!】,但近日,南宁自然资源局再陆续上新,截至12月2日统计,已有8宗地合计667亩。
从供地结构来看,此次以城镇住宅、零售商业地为主;主要分布在江南区3宗、兴宁区1宗、良庆区3宗、邕宁区1宗。从良庆区、邕宁区的地块分布情况来看,位处五象新区,12月五象新区地块压轴登场。
GC2019-108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规划设计要求
GC2019-108地块位于吴圩镇23号路南侧、18号路西面,宗地号为1GB00280,实际出让面积为22351.92平方米(折合33.528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1.0且≤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计容建筑面积中不同性质建筑面积比例的控制要求:零售商业≤3%,其余为住宅;建筑高度≤40米,且建筑的海拔高度满足机场限高要求,项目建设审批前,竞得人须提供机场管理机构书面意见。
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JKCR2019-010)和《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南经房开发意见书〔2019〕5号)的规定执行。
GC2019-108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63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100万元。上述竞买保证金不超过成交总价20%的部分转为履行出让合同定金,定金和其他剩余部分竞买保证金成交后抵作等额成交地价款。
GC2019-118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设计要求
GC2019-118地块位于江南区锦富路以南、宣德路以东,出让蓝线.985亩)。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零售商业;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2.0且≤3.5(住宅容积率≤3.33),零售商业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为5%-6%,其余为住宅;建筑密度≤30%,绿地率≥25%;建筑高度≤100米;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要求:配套12班幼儿园,位于二期地块外东侧,用地面积不小于4524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4680平方米,配套幼儿园为独立占地,不纳入出让范围;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9-114)的规定执行。
GC2019-118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936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200万元。
GC2019-120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规划设计要求
GC2019-120地块位于兴宁区那况路北面,总出让面积为96047.79平方米(折合144.072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块一:宗地号为3GB00088,实际出让面积为47810.78平方米(折合71.716亩)。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零售商业、城镇住宅;土地使用年限为商务金融用地4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
地块二:宗地号为3GB00089,实际出让面积为48237.01平方米(折合72.356亩)。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零售商业、城镇住宅、旅馆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商务金融用地4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旅馆用地40年。
地块一:容积率3.0且≤3.5(其中住宅容积率≤1.575),计容建筑面积中,住宅建筑面积比例占40%-45%,零售商业建筑面积比例5-10%,其余为商务。建筑密度≥22%且≤35%,绿地率≥25%,限高≤60米。
地块二:容积率3.0且≤3.5(其中住宅容积率≤1.575),计容建筑面积中,住宅建筑面积比例占40%-45%,零售商业建筑面积比例占5-10%,旅馆建筑面积比例占5-10%,其余为商务。建筑密度≥22%且≤35%,绿地率≥25%,限高≤60米。
配套服务设施建设:设置一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可在两个地块中选择布置。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书》(审批号:2019-095)的规定执行。
两宗地起始价均为人民币560万元/亩(折合楼面地价为2400元/平方米),竞买保证金按不少于起始总价99%计为人民币80000万元。上述竞买保证金不超过成交总价20%的部分转为履行出让合同定金,定金和其他剩余部分竞买保证金成交后可抵作等额成交地价款
GC2019-122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设计要求
GC2019-122地块位于江南区锦富路以北、壮锦大道以西,宗地号为4GB00230,实际出让面积15991.31平方米(折合23.987亩),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旅馆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旅馆用地40年。
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2.0且≤4.0(住宅容积率≤3.24),建筑密度≤32%,绿地率≥35%,建筑限高≤100米。计容建筑面积中不同性质建筑面积比例的控制要求:零售商业占比为3%-4%,旅馆占比为16%-17%,其余为住宅。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9-078)的规定执行。
GC2019-122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80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900万元。上述竞买保证金在土地出让成交后转为履行出让合同定金,定金可抵作等额成交地价款。
GC2019-125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设计要求
GC2019-125地块位于良庆区玉洞大道北侧、阳峰路西侧,宗地号为8GB00645,(蓝线地块),实际出让面积为39460.59平方米(折合59.191亩),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主要规划条件:规划容积率3.0且≤3.5(计容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为5%-10%,其余为居住)。拟建建筑的各项退、间距、绿地、停车及日照等技术要求及其他未尽规划事宜必须满足《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现行版本)及《南宁市建筑工程规划指引》的要求,否则须降低容积率。建筑密度25%且≤ 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地块须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每百户按不少于30平方米建筑面积设置,且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并符合南府规(2019)24号文要求;地块须配建婴幼儿照护服务场地,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配建,建设必备的服务设施及安全配套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交付当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且须符合桂政办发(2019)102号文要求;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9-179]及该通知书所附《五象新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附则》[审批号:(五象)2019-179]的规定执行。
GC2019-125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80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9470万元,蕞高土地限价为1200万元/亩。
GC2019-126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设计要求
GC2019-126地块位于良庆区夏林路以北、坛泽路以东,实际出让总面积为177953.75㎡(折合266.931亩),地块由7GB00094和7GB00095两宗地组成。其中,7GB00094宗地(地块一)出让面积92317.16平方米(折合138.476亩),7GB00095宗地(地块二)出让面积85636.60平方米(折合128.455亩),两宗地的土地批准用途均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主要规划条件: GC2019-126地块容积率3.0且≤3.5(计容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为5%-10%,其余为居住)。拟建建筑的各项退、间距、绿地、停车及日照等技术要求及其他未尽规划事宜必须满足《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现行版本)及《南宁市建筑工程规划指引》的要求,否则须降低容积率。建筑密度25%且≤30%,绿地率≥35%,建筑总量10%≤120米,其余建筑≤100米;地块二须配建1所42班小学,用地面积不少于3969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18900平方米,建设标准需满足《南宁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要求,设计应考虑安全防护问题,防高空坠物等;地块须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每百户按不少于30平方米建筑面积设置,且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并符合南府规(2019)24号文要求;地块须配建婴幼儿照护服务场地,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配建,建设必备的服务设施及安全配套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交付当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且须符合桂政办发(2019)102号文要求;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9-174]及该通知书所附《五象新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附则》[审批号:(五象)2019-174]的规定执行。
本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768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1000万元。竞买保证金在土地出让成交后转为履行出让合同定金,定金可抵作等额成交地价款。蕞高土地限价为1150万元/亩。
GC2019-127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设计要求
GC2019-127地块位于良庆区平乐大道东侧、那丰路南侧,实际出让面积37046.81平方米 (折合55.57亩),宗地号为9GB00121,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主要规划条件: GC2019-127地块容积率3.5且≤4.0(计容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为5%-10%,其余为居住)。拟建建筑的各项退、间距、绿地、停车及日照等技术要求及其他未尽规划事宜必须满足《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现行版本)及《南宁市建筑工程规划指引》的要求,否则须降低容积率。建筑密度25%且≤ 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地块内局部可按≤120米控制,但不超过建筑总量的10%);地块须配建12班幼儿园1所,用地面积不少于6158.77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4003.20平方米,建设标准需满足《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的要求,设计应考虑安全防护问题,防高空坠物等;地块须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每百户按不少于30平方米建筑面积设置,且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并符合南府规(2019)24号文要求;地块须配建婴幼儿照护服务场地,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配建,建设必备的服务设施及安全配套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交付当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且须符合桂政办发(2019)102号文要求;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9-091] 及该通知书所附《五象新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附则》[审批号:(五象)2019-091]的规定执行。
本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668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7424万元。竞买保证金在土地出让成交后转为履行出让合同定金,定金可抵作等额成交地价款。蕞高土地限价为1000万元/亩。
GC2019-128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设计要求
GC2019-128地块位于邕宁区龙祥路东侧、龙合路北侧,实际出让面积为44786.51㎡(折合67.180亩),宗地号为8GB00580,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主要规划条件: 容积率3.5且≤4.0(计容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3%-5%,其余为城镇住宅),拟建建筑的各项退、间距、绿地、停车及日照等技术要求及其他未尽规划事宜必须满足《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现行版本)及《南宁市建筑工程规划指引》的要求,否则须降低容积率。建筑密度20%且≤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建筑总量(不超过20%)可局部突破建筑限高(不超过20%)。本项目需在地块内配置一所24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12275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8640平方米,同时须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的要求,需设置在项目用地南面并独立占地,且与市政道路相邻,幼儿园具体位置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附图(出让图蓝线号)地块中阴影部分;设计应考虑安全防护问题,防高空坠物等。地块内须设置文化活动站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每百户按不少于30平方米建筑面积设置,且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并符合南府规〔2019〕24号文要求;婴幼儿照护服务场地每百户按不低于20平方米设置,建设必备的服务设施及安全配套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交付当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须符合桂政办发〔2019〕102号文要求;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9-045]及该通知书所附《五象新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附则》[审批号:(五象)2019-045]的规定执行。
本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60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8061万元。竞买保证金在土地出让成交后转为履行出让合同定金,定金可抵作等额成交地价款。蕞高土地限价为850万元/亩。
另,南宁自然资源局将于近期出让位于青秀和兴宁区583.797亩地。
该地块位于青秀区仙葫大道东北侧、仙合路南侧、仙德路北侧。该项目出让蓝线亩),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为>2.0且≤2.86,建筑密度≥25%且≤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其中距仙葫大道东北侧道路红线米,沿江首排建筑小于等于24米。须配建一所6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306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2340平方米,需独立占地,不纳入出让范围,并与市政道路相邻。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9-121)的规定执行。
该地块位于兴宁区甘泉路以北、那况路以南。该项目出让蓝线号,由三个地块组成(其中地块二本次暂不出让),出让总面积为100385.35平方米(折合150.578亩),其中地块一实际出让面积为54206.97平方米(折合81.310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容积率为1.2且≤2.0,计容建筑面积中,零售商业建筑面积比例占3%-5%,其余为居住用地。建筑密度≥20%且≤30%,绿地率≥35%,限高≤36米;地块三实际出让面积为46178.38平方米(折合69.268亩),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容积率为1.0且≤1.5,建筑密度≥30%且≤50%,绿地率≥25%,限高≤15米。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9-097)的规定执行。
该地块位于兴宁区那荷路以东,那况路以南。该项目出让蓝线号,由三个地块组成,总出让面积为204308.46平方米(折合306.463亩),其中:地块一实际出让面积为103497.78平方米(折合155.247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容积率为1.2且≤2.0,计容建筑面积中,零售商业建筑面积比例占3%-5%,其余为居住用地。建筑密度≥20%且≤30%,绿地率≥35%,限高≤36米;地块二实际出让面积为34069.64平方米(折合51.104亩)。土地用途:零售商业用地。容积率为1.0且≤1.5,建筑密度≥30%且≤50%,绿地率≥25%,限高≤15米;地块三实际出让面积为66741.04平方米(折合100.112亩)。土地用途:零售商业用地;容积率为1.0且≤1.5,建筑密度≥30%且≤50%,绿地率≥25%,限高≤15米。
须配建1处12班幼儿园,独立占地,设在用地蓝线外,位于地块一东南侧,用地面积约9204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配建1处24班小学和12班初中,设在用地蓝线外,位于地块一东侧,用地面积约为38186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45000平方米;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三蓝线范围内涉及煤矿采空区,具体建设实施时根据相应的地质灾害评估、岩土勘察、地震安全性评价等内容,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9-098)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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