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东部产业新城智慧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土地征收预公告(邕府土征预〔2022〕31号)
南宁东部产业新城智慧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已经南宁市青秀区发南宁东部产业新城智慧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批复项目立项,经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根据土地利用年度安排,邕宁区人民政府将对项目规划选址范围内公顷土地开展征地拆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现将土地征收涉及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张村村委,具体以项目规划选址范围图确定的范围为准。
作为南宁东部产业新城智慧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拟开发用途为道路用地、交通设施用地。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指导标准的通知》(南府规〔2022〕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补偿安置协议签订等工作由邕宁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本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告期10个工作日。
六、本预公告自生效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项目用地选址范围内从事下列行为:
(二)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
(四)办理工商、税务、户口迁移以及其他行政许可等可能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的行为。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在实施征收时一律不予补偿。
附件:1.南宁东部产业新城智慧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2.关于印发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指导标准
的通知(南府规〔2022〕5号)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主办南宁市邕宁区委宣传部承办网站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中国产业园区招商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13391219793 仅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