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宾阳县2023年第九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策文件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宾阳县2023年第九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宾阳县2023年第九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信息来源: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0-06 16:00
报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审批宾阳县2023年第九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南自然资报〔2023〕135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宾阳县武陵镇马王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0.3025公顷(乔木林地0.1594公顷、灌木林地0.0835公顷、坑塘水面0.059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使用其集体建设用地0.0796公顷(均为空闲地),共计0.3821公顷土地作为宾阳县2023年第九批次乡镇建设用地。
二、你局要认真落实农用地转用方案,并依法加强对城镇建设用地的管理,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提供建设用地。凡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的,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
三、用地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缴纳用地的有关税费。
主办单位: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单位:南宁市大数据发展局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1号技术支持:0771-5713443(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问题)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1号 邮政编号:530028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中国产业园区招商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13391219793 仅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