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3号印度尼西亚园区15号楼B单元312、313、314、502、503、504、505、506、507、508、509、510、511号房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3、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蕞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4月17日10时00分到2016年4月18日10时00分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1、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3号印度尼西亚园区15号楼B单元312号房
起拍价:622440元,保证金:12.4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2、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3号印度尼西亚园区15号楼B单元313号房
起拍价:916300元,保证金:18.3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3、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3号印度尼西亚园区15号楼B单元314号房
起拍价:338800元,保证金:6.7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4、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3号印度尼西亚园区15号楼B单元502号房
起拍价:437780元,保证金:8.7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5、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3号印度尼西亚园区15号楼B单元503号房
起拍价:440230元,保证金:8.8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6、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3号印度尼西亚园区15号楼B单元504号房
起拍价:440230元,保证金:8.8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7、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3号印度尼西亚园区15号楼B单元505号房
起拍价:440230元,保证金:8.8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8、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3号印度尼西亚园区15号楼B单元506号房
起拍价:440230元,保证金:8.8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9、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3号印度尼西亚园区15号楼B单元507号房
起拍价:435820元,保证金:8.7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10、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3号印度尼西亚园区15号楼B单元508号房
起拍价:435890元,保证金:8.7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11、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3号印度尼西亚园区15号楼B单元509号房
起拍价:435820元,保证金:8.8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12、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3号印度尼西亚园区15号楼B单元510号房
起拍价:433580元,保证金:8.6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13、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3号印度尼西亚园区15号楼B单元511号房
起拍价:723870元,保证金:14.4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标的物详情:估价对象为广西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3号印度尼西亚园区15号楼B单元312、313、314、502、503、504、505、506、507、508、509、510、511号房地产,所在区域为东盟商务区,生活配套设施成熟,有万象城、华润大厦、龙光世纪、九洲国际、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所在栋楼为总楼层为7层(地上6层,地下1层),结构为钢混,未办理分摊土地使用证,所在宗地的基本状况如下:
土地使用者:广西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南宁国用(2010)第543037号。
土地使用权终止时间:2076年7月24日。
用途:商业、办公、住宅综合用地。
土地使用年限:70年(以《土地登记卡》为准)。估价对象所在楼栋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南房预字(2011)第056号]单间配套为主,其中313号和511号布局为一房一厅一卫,户型方正。
工程质量:所在建筑通过了竣工验收,已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部分房屋已出售,工程质量合格。
设备配套:室内配套的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消防设备等,且保障率较高;室外的公共配套以所在区域来考虑,楼盘内配有变电设施、路灯等可以满足估价对象作为办公用途的需要。
a.所在建筑装修:外墙刷墙漆,顶部为洋房造型;
综合评价估价对象维护较好,设备齐全,成新率为95%。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3月28日起至2017年4月10日12时止接受咨询(法定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或自行前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拍卖方式:以竞价方式进行,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二人以上(含二人)参与竞拍,价高者得。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日前五个工作日内至本院司法技术鉴定办公室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4月25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帐号:309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桂祥房估报字(2016)第0066号评估报告。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联系人:田警官、余警官、小覃
联系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19号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网()上查询。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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