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宁市衡阳西路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华强街道D级城市危房华西路42号1栋)实施房屋预征收的公告
(华强街道D级城市危房华西路42号1栋)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南府规〔2020〕34号)的规定,对南宁市衡阳西路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华强街道D级城市危房华西路42号1栋)实施房屋预征收,现将房屋预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南宁市衡阳西路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华强街道D级城市危房华西路42号1栋)。
预征收范围为华西路42号1栋。土地级别分别为:住宅二级,商业二级。
上述房屋预征收范围如有出入或遗漏,以及所列门牌内房屋及附属物的具体界线,均以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蓝线图范围为准。
华西路42号1栋,相关单位或个人可以到南宁市西乡塘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项目征收现场办公室:中华路115号,(联系方式:0771-2446100,)查询。
上述房屋预征收范围内的门牌以及所列门牌内房屋、附属物的具体界线,均以蓝线图蕞终确定的范围为准,集体土地除外。本项目蓝线范围内涉及文物保护性质的房屋及构建筑物等,由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按照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执行。
三、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述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
(三)房屋所有权登记和抵押权登记;
(四)办理工商登记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四、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按《南宁市衡阳西路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华强街道D级城市危房华西路42号1栋)国有土地上房屋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自房屋预征收部门通知签约之日起1个月内。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南宁市西乡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宁市西乡塘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
中华路115号项目征收现场办公室,(联系方式:0771-2446100,)查询。
本公告发布后,预征收具体的签约期限以预征收部门发布的签约期限为准,在房屋预征收部门通知签订预征收补偿协议的规定期限内,按预征收内被征收户签约户数达到总户数的80%及以上,则预征收成立且预征收协议正式生效;预征收的被征收户签约户数未达到总户数的80%及以上,则预征收协议不生效。
选择本次预征收范围内未签订预征收补偿协议的或未达到预征收生效条件的被征收房屋,在本次预征收签约期限期满后,不再对此类被征收房屋按本次预征收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此类被征收房屋的具体补偿由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作出该项目征收决定并公告,依法实施征收。
本次预征收范围内已签订预征收补偿协议并已生效的被征收房屋,待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作出该项目征收决定并公告后,可选择按该项目征收公告发布之日的价值时点进行价值补偿。
附件:1.南宁市衡阳西路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华强街道D级城市危房华西路42号1栋)国有土地上房屋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2.南宁市衡阳西路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蓝线图
附件1:南宁市衡阳西路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华强街道D级城市危房华西路42号1栋)国有土地上房屋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1).pdf
附件2:南宁市衡阳西路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蓝线图.jpg
附件1:南宁市衡阳西路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华强街道D级城市危房华西路42号1栋)国有土地上房屋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1).pdf
附件2:南宁市衡阳西路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蓝线图.jpg
主办单位: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承办单位:南宁市西乡塘区发展和改革局
办公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衡阳西路 1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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