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市卫生学校教学耗材采购(重II)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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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卫生学校教学耗材采购(重II)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31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南宁市卫生学校教学耗材采购(重II)
标项名称:南宁市卫生学校教学耗材采购(重II)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68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配送完毕并验收合格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配送完毕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无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供应商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采购标的[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除外];或者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注册人凭证。
时间:/至2025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地点(网址):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
(一)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二)采购意向公开链接:(三)网上查询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6.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五)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六)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 址:南宁市西乡塘区罗文大道16号
名 称: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B座14楼
南宁市卫生学校教学耗材采购(重II)采购文件.doc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库司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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