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西乡塘区石埠街道办事处石西村八队产业用地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西府(高新)土征预〔20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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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西乡塘区石埠街道办事处石西村八队产业用地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西府(高新)土征预〔2023〕3号)
发布时间:2023-01-18 11:40
来源:高新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
南宁市西乡塘区石埠街道办事处石西村八队产业用地项目(项目代码:2301-450111-04-05-188121),已经南宁高新区管委会登记备案。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南宁市西乡塘区石埠街道石西村八队产业用地预审及选址的批复》(南自然资复〔2022〕193号)通过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将对建设用地规划定点蓝线公顷土地开展征地拆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现将土地征收涉及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土地征收范围
石洲路东面、30米规划路北面,具体以蓝线图确定的范围为准。二、土地征收目的
南宁市西乡塘区石埠街道办事处石西村八队产业用地项目建设用地,拟开发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三、征地拆迁补偿安置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南府规〔
2020〕12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指导标准的通知》(南府规〔2022〕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四、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补偿安置协议签订等工作由高新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本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告期
10个工作日。六、本预公告自生效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项目用地选址范围内从事下列行为:
(二)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
(四)办理工商、税务、户口迁移以及其他行政许可等可能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的行为。
七、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在实施征收时一律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高新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
单位地址:南宁市相思湖东路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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