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中产底价拿五象南258亩两幅商住地五象南楼面价2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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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4日,位于南宁五象南综保区的GC2020-093地块、GC2020-095地块成功出让,均由广西新中产业投 资有限公司以底价成交,成交总金额达14.6亿元。其中,GC2020-093地块总价62889.1206万元(折合6.29亿元),A地块成交单价为520万元/亩,楼面价为2600元/㎡,B地块成交单价为530万元/亩,楼面价为2650元/㎡;GC2020-095地块总价83117.7090万元(折合8.31亿元),成交单价为600万元/亩,楼面价为2571元/㎡。
据了解,该两幅地块周边热门的南宁房地产项目有:建工城、龙光玖珑郡、彰泰郡、万科星都荟、荣和五象学府等楼盘,周边在售的南宁新房房价大概在10500-15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因为该两幅地块位于中新南宁国际物流园内,主要服务于中新互联互通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竞得人需要承担中新南宁国际物流园的产业发展责任。竞得人须自主持有本宗地计容总建筑面积100%房屋产权面积,自持期间房屋只能租赁给中新南宁国际物流园内企业或职工。竞得人如对外销售,销售条件需另行约定。
另外,两幅地块都将配建一所12班幼儿园,GC2020-095地块西面规划了一所36班制的小学,由两幅地的竞得者共同承担用地划拨价款及设计建设费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地块区位示意图(来源: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设计要求
GC2020-093地块位于南宁综保区华海路东、华安路南面及平乐大道西面、华安路南面,蓝线亩),分为A、B两个地块,其中:5GB00100宗地(A地块),实际出让面积38632.12平方米(合57.948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5GB00109宗地(B地块),实际出让面积41202.60平方米(合61.804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A、B地块:容积率2.0且≤3.0.建筑密度18%且≤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建筑总量(不超过20%)可局部突破建筑限高(且≤100米)。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3%,其余为住宅。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要求:幼儿园用地位于B地块西南角,须配置12个班,用地面积不少于6025平方米,需独立占地,且与市政道路相邻,容积率≥0.65.绿地率≥35%,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24米,且学校大门前要有缓冲区和设置临时停车位不少于10个。
其他要求按《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GX2020-051)和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高房开发意见书[2020]6号)规定执行。
(一)竞得人须与位于平乐大道西面、利华路南面的5GB00113宗地竞得人共同承担位于华海路东侧、华安路北侧、用地面积34020平方米(折合51.03亩,独立占地)的小学校用地的划拨地价款和小学校设计、建设等相关费用。其中本项目地块竞得人须承担小学校用地的划拨地价款1297万元人民币和小学校的设计、建设等费用2586万元人民币,剩余小学校的划拨地价款和小学校的设计、建设等相关费用由5GB00113宗地竞得人负责承担。上述相关费用的缴纳按《蓝线配套小学校建设履约协议书》的约定履行。建成后的小学校产权属政府所有,由5GB00113宗地竞得人负责建设并在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给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部门安排使用。
(二)5GB00109宗地内须配置12班幼儿园一所,用地面积不少于6025㎡(独立占地)。幼儿园用地与5GB00109宗地一并出让并由竞得人出资建设(含缴纳土地出让金)。幼儿园的产权属政府所有,在竣工验收后须无偿移交给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部门安排使用。
地块区位示意图(来源: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设计要求
GC2020-095地块位于南宁综保区平乐大道西面、利华路南面,地块出让蓝线GB00113.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容积率2.0且≤3.5.建筑密度18%且≤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比例≥3%且≤15%,其余为住宅。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要求:幼儿园用地位于地块西面,须配置12个班,用地面积不少于6013平方米,需独立占地,且与市政道路相邻,容积率≥0.65.绿地率≥35%,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24米,学校大门前要有缓冲区和设置临时停车位不少于10个。小学用地位于华海路东侧、华安路北侧,配置36个班(小学用地约34020平方米)为独立用地,不纳入出让范围,容积率≤1.2、绿地率≥35%、建筑密度≤22%、建筑高度≤36米,学校大门前要有缓冲区和设置临时停车位不少于10个。
其他要求按《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GX2020-052)和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高房开发意见书[2020]7号)规定执行。
注:本地块位于中新南宁国际物流园内,主要服务于中新互联互通南向通道建设,竞得人需要承担中新南宁国际物流园的产业发展责任。
竞得人须自主持有本宗地计容总建筑面积100%房屋产权面积,自持期间房屋只能租赁给中新南宁国际物流园内企业或职工。竞得人如对外销售,销售条件在《5GB00113宗地项目建设履约保证协议书》中另行约定。
(一)本项目须配置36班小学校一所,小学校用地位于华海路东侧、华安路北侧,用地面积34020平方米(折合51.03亩,为独立占地)。小学校用地不在出让范围。
1.本地块竞得人须与5GB00100宗地、5GB00109宗地竞得人共同承担小学校用地划拨地价款和小学校的设计、建设等相关费用,其中5GB00100宗地、5GB00109宗地竞得人须承担小学校用地划拨地价款1297万元人民币和小学校的设计、建设等费用2586万元人民币,剩余小学校用地的划拨地价款和小学校设计、建设等相关费用由本地块竞得人负责承担。上述相关费用的缴纳按《蓝线配套小学校建设履约协议书》的约定履行。
2.小学校须与本地块内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开工建设、同步验收并同步交付使用。
3.小学校建成后产权属政府所有,由本地块竞得人负责建设并在竣工验收后须无偿移交给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部门安排使用。
(二)本地块内须配置12班幼儿园一所,用地面积不少于6013㎡(独立占地)。幼儿园用地与本地块一并出让并由竞得人出资建设(含缴纳土地出让金)。幼儿园的产权属政府所有,在竣工验收后须无偿移交给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部门安排使用。
(免责申明:本文信息及地块区位图片来源于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中国房产超市网南宁站整理,分享仅用作信息传播,不含商业用途及目的,如涉及侵权,请尽快与我们联系删除,谢谢!)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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