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鸣集团:南宁市武鸣区红岭大道一支路1号、西江引水工程事务所(黄盖村)地块及宝珠路29号等共计27项资产协议出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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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鸣集团:南宁市武鸣区红岭大道一支路1号、西江引水工程事务所(黄盖村)地块及宝珠路29号等共计27项资产协议出租项目
发布时间:2024-08-26 12:00
南宁市武鸣区红岭大道一支路1号、西江引水工程事务所(黄盖村)地块及宝珠路29号等共计27项资产协议出租项目
本次协议出租项目位于南宁市武鸣区红岭大道一支路1号、西江引水工程事务所(黄盖村)地块及宝珠路29号共计27项资产,经营权属于南宁市武鸣区兴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按现状出租。
南宁市武鸣区西江引水工程事务所(黄盖村)地块
西江引水工程事务所(黄盖村)地块
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民族路62号宿舍楼一楼
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民族路62号宿舍楼一楼
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民族路62号宿舍楼一楼
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红岭社区农坛路133号西4里39号
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红岭社区农坛路133号西4里39号
1、以上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具体范围由出租方指认为准。
2、经营范围要求:合法经营,不得经营饮食类、嘈杂类及产生油烟的经营项目;不得经营或存放有毒有异味的商品及危险品;不能经营手工及机械造型敲打类的铁器行业。
3、租金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比上一年度递增5%。
4、以上标的均无转让费、无装修免租期。
签订租赁合同之日承租方需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月租金小于2000元/月的,履约保证金按2000元交纳,月租金大于或等于2000元/月的,履约保证金按2个月租金交纳。
租金支付根据先付后用原则,首年租金应于签订合同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余下租期租金原则上按年支付,如有特殊情况的可与兴武公司申请另行约定。
不变更公告条件一直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公告价格及公告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南宁市武鸣区兴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市武鸣区标营社区起凤路3号兴武大厦13层至15层
主办: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南宁市武鸣区发展和改革局
主办: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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